admin 2011.06.21

地方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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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政府要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由质监、食品药监部门负责监管

宝鸡市政府要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由质监、食品药监部门负责监管

时间:2011-05-17 15:45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郭宏伟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1]46号)文件要求,结合宝鸡市食品生产加工、乳制品企业多,尤其是针对个别食品小作坊存在无人才、无技术、无设备、无经济实力的现状,为严格监督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不遗余力地开展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鉴于宝鸡市质监局监管人员不足、食品检验经费短缺的实际困难,宝鸡市政府在认真调研、多次召开专题研判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分析汇报会议后,经研究决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凡涉及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由质监局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针对这一重大决定,宝鸡市各县(区)局质监局将与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开展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不辱使命,扎实工作,务求必胜,坚决打好这场以食品添加剂为主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攻坚战,全力构筑宝鸡坚实的食品质量安全屏障,为圆满完成宝鸡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关天经济区副中心、构建幸福宝鸡竭力尽责。(宝鸡市质监局  郭宏伟)

郭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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